河池市教师事业单位补录有专业限制吗?

河池市教师事业单位补录有专业限制吗?
2024-11-17 00: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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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16年河池中小学教师招聘报考条件待考试公告发布后,以考试公告上的报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表上的报考要求为准。
  ②以下提供2015年河池市中小学教师招聘648人公告统考报名条件,仅供参考: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招聘对象应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高中、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三)2015年安排一定比例招聘计划定向招聘 “代课教师”。
  曾是“代课教师”,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5年3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乡镇岗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
40周岁(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5周岁
(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具体报考条件以《河池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河池市新聘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教龄)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