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由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扩展资料: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步骤是:
1、提交申请;2、党支部推荐;3、支部与申请人谈话;4、党员与非党员投票;5、召开支部会从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并报批上级党委;6、党委批准确定,正式进入考察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期为一年。
二、入党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入党 百度百科-入党积极分子 永靖党建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对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也应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但毕竟入党积极分子刚开始要求入党不久,对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不太现实。因此,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是: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