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办理营业执照遗失公告后补办即可。
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
一、办理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 、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营业执照。
四、办理期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一个工作日办结
五、收费标准
无收费
对你来说影响就找回来
登报遗失声明,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