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担负着日常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外,负有处置突发事件,侦破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参与和组织抢险救灾等重大责任。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它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简单点说,公检法司负责下列职责:
1、公安局:负责社会治安,交通管理,刑事案件的侦查等。
2、检察院:负责法律监督,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等。
3、法院: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审判,执行等。
4、司法局:负责监狱管理,律师、公证管理,司法宣传等。
公、检、法、司分工:公安负责立案、侦查;检察负责批捕、公诉;法院负责审判、执行;司法行政管理监狱、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
都是国家的法治机关。公安是执行的,检察是起诉的,法院是批准的,司法是审判的。
公安机关保持维护社会治安,检察机关保持提起公诉和提供相关的证据,法院是搞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