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明确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2、与户籍登记人书面确认户口迁移情况。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建议买房人与所有户籍登记人确认能否迁出户口及迁移的相应期限。特别是所有权人以外的登记人,最好通过书面形式对其户口迁移情况进行确认。
3、提前向公安机关了解落户政策。户口迁移问题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职权范围,不同区域具有一定差异性,建议买房人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咨询涉案房屋的相关落户政策。特别提醒买房人,落户要考虑房屋的实际居住条件。
1、 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则新房主可就该房屋重新申请一个户口,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
2、新房主可以原房主未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户口迁出义务为由,要求原房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严格来讲,一套房子只能落一个家庭的户口,不允许一房多户。并且在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也有对卖方迁户口的明确约定,如果不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出,要承担违约责任。户口涉及学区、拆迁等多重问题,需严肃对待。
卖房后不将户口迁出行吗?会有什么后果?
一、户口不迁出,买方能不能落户?
根据我国的政策规定,一套房子只能落一个家庭的户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会出现一套房子下有两个甚至三个家庭的户口。究竟能不能落,一定要先问当地派出所。下面我们以北京为例来人士这两种情况:
1)北京海淀:现在最多一套房子有三个户主,每个户主下面可以根据家庭情况,挂靠家庭成员户口。也就是说海淀的房产,最多可以允许三个家庭同时落户。
2)北京西城:西城部分片区派出所明确表示“原户主不迁出,新户主不能迁入”。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矛盾?
1、首先,户口是任何人、任何机关都不能强制迁出的
(1)迁移户口属于公安机关行政行为,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人民法院更不能在民事判决中判决卖方迁出户口。
(2)变更户口登记需依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公安机关无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没有法定理由,不能迁出公民户口,买方也不能通过行政诉讼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
2、在此条件下,原户籍科为买方权利,只能妥协为买方办理落户
从某种角度看,这是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的"短暂现象",但是并不代表会一直存在下去,所以一个房屋下落多个户口,是有很大风险的。
二、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
首先,一套房子下面落多个户口,与我国政策(包括各地地方政策)相悖。尽管当前没有明确的指导文件解决这个矛盾,但是就目前来看,有些风险还是显而易见的。
1、对买方:
1)上学风险——买方孩子不能入学
购买有教育资源优势的房子,很大的原因就是想通过落户,获得上学资格。如果卖方有子女上学的名额占用,买方的孩子是不能入学的。
2)拆迁风险——遗留户口也可能分一杯羹
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拆迁政策不同。如果拆迁补偿属于所有落户人,那么就等同于自己的房子要分给其他人一份。
3)落户风险——可能不能落户
并不是所有的城区派出所都允许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部分城区,原户主不迁出,买方不能迁入。
4)再出售风险——遗留户口难出售
在同等条件下,没有人愿意购买有户口遗留的房子,毕竟有很多看得见和看不见的隐患存在。
5)其他隐形风险
如果未来政策调整,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更加严苛,那么一房多户的就可能引来一些纠纷问题,后患无穷。
2、对卖方:
如果合同已有约定,在规定日期内不迁出户口,要赔偿违约金,甚至会导致退房。
三、卖房后,不迁户口有什么后果?
1、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
事先与买家协商是否可以不迁出户口(买方同意的概率极小)。哪怕买方同意卖方不迁户口,也需要和买方在《补充协议》里面写清楚,已经告知他户口不迁出且买受人已经同意,避免后期纠纷。
2、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
如果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户口,那么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就涉及违约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0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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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中,户口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原户主的户口卖房后不迁出,现房主就无法迁入户口。且户籍问题法院又不受理。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要特别注意户籍问题。 你们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规定了户口问题是整个交易过程的一部分,原户主户口不迁出,作为整个交易未完成;并规定了违约责任。你可以向原户主发挂号信,言明房屋交易未完全履行,可以按房屋交易合同的规定向原户主追究违约责任。如原户主再不迁出户口,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追究原房主每天一百元的违约责任。直至“合同完全履行”(户口迁出)为止。要注意的是,你不能以“迁户口”为诉由,那样的话法院是不受理的。必须以“完全履行合同”的“合同纠纷”为诉由。“合同纠纷”是法院案件受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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