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
应付工资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正常做成本,只是来料不计价值,只计数量。人工费+水电费+制造费+辅助生产费=来料加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