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坏了,但是还供电,有什么后果?

2024-11-05 20:37:1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结果就是这段时间的你用的电不用收费了。只要电表不能看出是人为破坏的,收电费的人就不会让你多交钱的。

《供电营业规则》

第八十条 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2.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

扩展资料:

《供电营业规则》

第七十九条

供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用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在用户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企业应在七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户。

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并应按本规则第八十条规定退补电费。用户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供电企业上级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用户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第八十条

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2.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

退补期间,用户先按抄表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第八十一条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3.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先按正常月电量交付电费。

第八十二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国家批准的电价,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费,按期向用户收取或通知用户按期交纳电费。供电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向用户收取电费的方式。

用户应按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和交费方式交清电费,不得拖延或拒交电费。

用户应按国家规定向供电企业存出电费保证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供电营业规则》

回答(2):

1、这种情况查出,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2、变压器那边的总输出还有一块总电表。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一条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3、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先按正常月电量交付电费。

扩展资料

电表使用注意事项

1、正确接线。测量电流时,电表应与被测电路串联;测量电压时,电压表应与被测电路并联。测量直流电流和电压时,必须注意仪表的极性,应使仪表的极性与被测量的极性一致。

2、高电压、大电流的测量。测量高电压或大电流时,必须采用电压互感器或电流互感器。电压表和电流表的量程应与互感器二次的额定值相符。一般电压为100V,电流为5A。

3、量程的扩大。当电路中的被测量超过仪表的量程时,可采用外附分流器或分压器,但应注意其准确度等级应与仪表的准确度等级相符。

4、另外,还应注意仪表的使用环境要符合要求,要远离外磁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供电营业规则

回答(3):

1、这种情况查出,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2、变压器那边的总输出还有一块总电表。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一条

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3.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先按正常月电量交付电费。

扩展资料:

普通家用电表主要由两个系统组成:测量系统和单片机处理系统。

测量系统:是一块单相电子式电能表。工作原理为:由分压器完成电压取样,由取样电阻完成电流取样,取样后的电压电流信号由乘法器转换为功率信号,经V/T变换后,推动计度器工作,并将脉冲信号输入单片机系统。

用户需在供电部门交款购电,所购电量在售电机上被写进用户电卡,由电卡传递给电表,电卡经多次加密可以保证用户可靠地使用。当所购电量用完后,表内继电器将自动切断供电回路。

当然电子表的功耗相对于机械表要大,因为驱动数码管或带背光的LCD需要更多的电流,一般数码管(相当于8个LED灯并排,但位置不同,根据亮灭来显示不同数字)点亮一点大概需要20mA的电流,显示的越多。

自身消耗的越大,而机械电表现在大多数做的很灵敏,自身消耗大概是1月1度的表损(供电局在家用电费单上会多加一度电的损耗),并且机械电表不用电是没有消耗的,而电子表不用也会有损耗,一般用3段数码管+微控制器大概需要2-3W的自身消耗,会浪费更多的电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供电营业规则

回答(4):

恭喜你中奖了,结果就是这段时间的你用的电不用收费了。只要电表不能看出是人为破坏的,收电费的人就不会让你多交钱的。

《供电营业规则》
第八十条 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2.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
退补期间,用户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回答(5):

1这种情况查出来会按照以前几个月的电费量让你补交电费。2变压器那边的总输出那还有一块电表。把其他人的减完,把变压器的电损减完就是你用的电量了。不过那样的话会更亏。因为他们每个月都会对不上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