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南阳籍已过择业期学生档案转到郑州市人才市场

2024-11-08 17: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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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说的这个文件上写的很清楚,你应该仔细读读,应该是河南省的地方规定:
第四条: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非在职毕业生择业和录(聘)用,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就是说你这种情况。

然后你按照第三条说的这些步骤办理就行,看着不是很麻烦。
(一)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籍档案和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到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推荐表》(简称《推荐表》)。
(二)用人单位在《推荐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毕业生持《推荐表》和《聘用合同》由省或省辖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核鉴证,并为毕业生开具《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介绍信》(简称《工作介绍信》)
(三)毕业生持《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四)毕业生需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就业服务的,持《推荐表》可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这个不是全国统一的规定,按理说即便超了报到期,做代理也是可以的。我只是觉得你以后应该对自己的档案更上心一些,严格按照要求来做,省的将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