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时和两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一份用工协议

2024-11-08 11:08: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不同用人单位重复建立劳动关系。重复建立劳动关系是违法行为,因此为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须承担法律后果。

回答(2):

  依据法律规定,一个人是不能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
  无论你写的是用工协议,还是雇佣协议,实际还是劳动合同,因此,你的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违法的。
  每个人的体力是有限的,你在两天单位同时工作,势必会影响自己休息,影响到用人单位的效益,容易造成事故,这些是你必须考虑的。

回答(3):

您好
虽然名称是用工协议,如果其内容符合劳动合同的要素,那其本质就是一份劳动合同。但是虽然名称是劳动合同,其极有可能是一份不具备劳动合同要素的合同,因此可能会是劳务合同或雇佣合同!因此,两者之间可能会性质相同,也有可能完全不同。具体还是要看其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回答(4):

1、可以,但须经签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意并不能影响劳动合同的的履行。
2、如签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同意或者对劳动合同造成影响,就不行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由此给签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