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前物业公司的责任造成我的经济损失,同意免三年物业费做补偿,并有书面协议。但新物业接管后说交接

2024-11-16 08:48:1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应该去找原物业,因为造成你损失的责任人不是新物业。现在这种情况,建议你先去找原物业要求赔偿,至于你说的公告这件事不能算侵犯隐私,水电公司也这么干的。新物业这边你不该不交物业费,因为他们履行了合同。你可以要求新物业为你提供联系原物业的方式,这点忙他们不会不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