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要农民工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且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都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起征点5000,工资扣除社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超5000部需缴纳所税。
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农民工取得收入的涉税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农民工受雇于企事业单位并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用工合同,由支付人在发放工资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税款,以其实际收入扣除法定费用后,按5%至45%累进税率纳税。
二、农民工在短期内提供劳动服务按“次”或按“月”取得劳务报酬,由支付人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税款,月收入或“次”收入低于4000元的,减去800元费用后再按20%税率纳税。
月收入或“次”收入高于4000元的在扣除收入额的20%费用后,再按20%税率纳税(应纳税所得超过20000元的实行加成征收)。
三、农民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而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其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至3.5%的累进税率纳税。
四、农民工因购买彩票中奖所得每次超过1万元的,按“偶然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纳税。
农民工需要纳税只不过在外打工低于5000不需要缴税。所以月收入三千不需要缴税。
免税额5000元,新标准2018年10月1日执行。需要缴税的金额= (应发工资 - 五险一金 -起征额5000)*税率-速算扣除数附。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在我国,每位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只要达到了纳税标准那么就需要缴纳相应的工资个税,而一般此时是不对劳动者进行区分的。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扣除标准:2011年9月份起,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扩展资料:
人民网桂林2019年1月27日电,2019年1月18日,阴雨霏霏,寒气逼人。趁工友午饭小憩间隙,桂林市叠彩区税务局一行工作人员一脚泥、一脚水地来到永彩路某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工友中,以聊家常的方式为民工讲解新个税与他们的切身关系。
这是该局进厂矿、下工地为农民工宣传和解读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做出效果良好的新举措,旨在让民工兄弟在第一时间懂得并及时享受到个税改革给他们带来的红利。
一位来自桂北全州农村的王姓工友,家有70多岁的父母,由他和其兄共同赡养,另有一对儿女正在上大学。为挑起家庭的重担,他只身来到桂林某建筑工地务工3年多,住在合租的地下室,夜以继日地工作。因天气和工程进度等因素,收入极不稳定。
作为大工,他每月工资在6000—11500元不等。按其全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每月收入8750元,个税改革前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8750(月平均工资)-3500(起征点)-920(三险)=4330元,其每月应纳税额即4330元×10%-105元(速算扣除数)=328元。
而今年元月1日新实施的新的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税务人员依据他的个人实际情况当场帮其算出了他今后按新的扣税结果,应纳税所得额 :
8750(月平均工资)-5000(起征点)-920(三险)-1100(租房定额扣除)-2000(子女教育定额扣除)-1000(赡养老人定额扣除)=-1270,即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充分地体现出了税制改革的显著成效。
王姓工友勾起手指粗落一算,激动地说:“好家伙,我这一个月免缴328元,一年就3960元,这3年下来就1万多块钱啦,足足让我少加近2个月的班呀!能解决大儿子2年的学费呢
!而我们中国近7亿的农民工兄弟,每年要少辛苦多少日子呀!真心感谢党和政府,还有你们税务局的同志对农民工给予的关爱和实惠。”在场的数十名工友也沸腾起来,个个心里美滋滋,暖洋洋的。老王用他朴素粗糙的双手紧紧地握住税务人员的手,其高兴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工友们那淳朴憨实的笑容告诉我们,这个数九寒冷的腊月,一定是个温煦的暖冬。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个税 民工兄弟也有别样的暖冬
从个税的征收原则是,收入达到相应的起征点后即可征收个税,法规中没有明确农民工不需要纳人税,所以农民工与其他工薪人员一样,要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如果农民工没签订劳动合同,就属于劳务用工,需要按照劳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从个税的征收原则是,收入达到相应的起征点后即可征收个税,法规中没有明确农民工不需要纳人税,也没有明确包括农民工,这由征收机关掌握。
农民工的收入出现计算难点,他的总收入中应去掉供养人的生活费或社会保性支出,还有他们的收入不是稳定性的,忽高忽低,而且还存在着安全风险因素等等,这些情况征收机关不得不人性化考虑。
某金矿,农民工在井下进行凿岩作业的工人,月收入都高于5000元,在税务机关提出征收意见时,用人单位的法律顾问与税务机关的交涉中,只说了“他们收入的5000元工资,是在四块石头夹块“肉”艰苦环境中,在危险系数及高,且在阴暗、潮湿、缺氧、的高危条件取得的,与你们收入5000元能一样征收个税吗?……”最后税务机关采纳了用人单位的意见,没有进行强征。
纳税人每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100元的,扣缴人暂不预扣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每笔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100元以上,不超过1000元的,扣缴人按支付金额乘以预扣率3%计算预扣税额;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1000元以上,不超过4000元的,按减除800元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按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在25000元以上的,依照前项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分别进行加成:1、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0元至50000元部分,加征五成;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