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士官级别的军人,其家属可以享受一些优待,具体规定如下:
1、士官家属的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2、高级士官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部队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
3、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一楼纯属扯~~军属光荣是贞节牌匾是80-90年代期间的做法,目前多数地区已经废止。现在没有不给优待金的了,只是优待金由地方财政负责筹措,有多的有少的,但是低保与否和参军入伍没有直接联系,符合条件的即使不是军属也可向民政申请的。军属一般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给予补助,我的每年是4800元,年底去民政优抚办领取。
由当地民政部门悬挂“军属光荣”牌匾,但不享受现金优抚政策,因为《兵役法》规定,只有正在服二年现役的义务兵家庭才能享受现金优待政策
那个一楼的,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是好事儿?现在军人家属可以享受到最直接的待遇便是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