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安局为例:
一、职能部门
1、办公室 2、政工科 3、计算机安全监察科 4、法制科 5、警务督察大队 6、信访科 7、武警中队;
二、直属机构
1、110指挥中心(副科级) 2、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 3、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 4、刑事警察大队(副科级) 5、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 6、治安警察大队(副科级)7、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8、禁毒警察大队;
三、下属机构
1、看守所 2、行政拘留所 ;
四、派出机构
1、派出所;
扩展资料: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参考链接:公安局百科
公安部直属机构:
办公厅、警务督察、人事训练、宣传、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边防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消防、警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法制、外事、装备财务、禁毒、科技、反恐怖、信息通信等局级机构。
各省、自治区设公安厅;直辖市设公安局;各市(地、自治州、盟)设公安局(处);市辖区设公安分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各县(市、旗)设公安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县(市、区、旗)公安局下设公安派出所,由县(市、区、旗)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林业局的公安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列入公安部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公安部双重领导。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的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
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公安机关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
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拓展资料: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等
2、指挥中心:负责受理“110”接报警工作等。
3、政治部:市公安局党委主管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内设秘书处、组织处、人事处、宣传处等和4个处级机构。
4、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及审计工作。
5、警务督察中队: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6、法制支队: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7、警务保障处:负责机关财务、器材装备、房产、基建、安全保卫及警务保障工作。
8、信访工作处:负责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机关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等工作。
9、经济保卫支队:负责指导重点企业和单位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10、文化保卫支队:负责指导高等院校等单位和部门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11、经侦支队:负责全市重大经济诈骗、走私、侵犯知识产权、漏税、骗税等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12、处置突发事件支队(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负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处置,以及打击环境犯罪工作
13、特警支队: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暴乱、骚乱、大规模流氓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
14、警察训练支队:负责全局在职民警的任职训练、晋升警衔训练、警务技战术训练、专门业务培训工作。
15、视频侦查支队:负责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以及大案要案视频侦查技术支撑等工作。
16、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负责物流寄递行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工作。
17、信息通信处:负责公安有线、无线、卫星、计算机等信息通信网络的管理工作。
18、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
19、强制医疗管理处:负责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精神病患者实行治安监管和医治等工作。
20、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队(公交分局):负责全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长途客运车辆的治安管理和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工作。
21、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负责重大、特大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22、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局):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内设政秘处、特种行业与旅游治安处、大型活动处、户政与基层基础工作处和保安工作管理处等5个处级机构。
23、刑事侦查支队(刑事侦查局):负责侦破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的职能部门。内设政秘处、一处、二处、三处和刑事技术处等5个处级机构。
24、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能部门,内设秘书处、政治处、警务监督处、秩序处、事故处、科技处、宣传法制处、车辆管理处、郊县业务处、特勤大队和11个交警执勤大队等21个处级机构。
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
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公安局-百度百科
县级公安机关可以设置以下部门: 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刑事侦查大队(承担原刑侦、经侦、税侦、禁毒、刑事科学技术职能); 4、治安管理大队(承担原治安、巡警、户政、出入境、网监职能); 5、交通管理大队。 根据治安形势的特点,可以选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承担原政工、工会、警务督察、监察、纪委的职能); 2、法制室(承担原法制、预审的职能); 3、警务保障室(承担原装财、科技的职能)。 县级公安机关机构原则上不超过十个,综合管理机构下面不再设三级机构,大队下可设中队。 资料来自: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 当然还有派出所,但那是派出机构,不是内部机构. 至于市公安局因为它的职能复杂些,还有专门的经侦支队,技侦支队,禁毒支队等,不像县公安局被刑侦支队的职能包容了,还有消防支队,看守所,拘留所等也是属于它的附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