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经双方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
鉴证,是行政机关对劳动合同签订的实体、程序、内容等是否合法进行的审查,不是必要程序,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不鉴证的劳动合同不生效。因此,未鉴证的劳动合同,只要内容、主体、程序合法,即有法律效力。
2008年,全国都不再进行劳动合同鉴证了,也说明了这一点
合同只要是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确认签订的,有没有公正并不影响已签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需要单位方盖章才行,但不需要公证,可以去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鉴证。
也就是说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你本人和单位的签章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公证是不需要的,最多去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鉴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