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所述:
(1)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2)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①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3)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上述
(2)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5个年度是指从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经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
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业以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外国企业20%以上股份,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的会计利润经过税务调整后得到的数字。税率:一般企业是25%,小型微利企业为20%,有税收优惠的按税收优惠税率计算。企业自身申报企业所得税就是报利润即可,年终的时候所得税会有汇算清缴,到时候找税务师事务所帮忙做下就好了。不知道有没有说清楚,呵呵。
你要是季报企业所得税的话 就直接是利润表的净利润数字要是汇算清缴的话首先你有一个净利润然后按照税法要求 调增调减相关费用 之后的数就是你的应纳税所得税具体要求就太多了 你要看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
核定应税所得率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要看什么企业什么地方的有差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