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间隔一年未继续教育,第二年可以补教育吗?

2024-11-29 01: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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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会计证间隔一年未继续教育,第二年与财政部门沟通,可以补继续教育,因为财政部门应该责令其限期改正。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33条有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拓展资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俗称会计证、会计上岗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曾经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可随时在各区财政局和会计进修学院报考谨春,通过后取得合格证书;第二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实行全市统一考试,通过后取得成绩合格证明(2年有效)。
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歼缺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但自2013年7月,实行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取消了财会类专业毕业生自毕业后两年祥改耐内免试会计基础和电算,需要三科同考。
会计类专业包括: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学;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第73号令》取消免考规定。
会计从业资格证全国通用。但在管理上是为属地管理, 因此需要办理调转。

回答(2):

会计证间隔一年未继续教育,第二年与财政部门沟通,可以补继续教育,因为财政部门应该责令其限期改正。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33条有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如返参迟判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渣旦饥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回答(3):

可以的,第二年再不上就行

回答(4):

可以

回答(5):

可以的,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