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一发,发12个月的。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条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扩展资料:
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
第十四条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第十五条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第十六条 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校主管部门、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不同学校有不同的规定,发几个月,寒暑假有没有,都要看学校规定。国家对此没有详细规定。
2013年7月29日,财政部、教育部以财教〔2013〕220号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也只规定了补助标准。
1、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2、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4、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扩展资料:
财政部和教育部相继印发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初步完善。
我国目前的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基本定位是: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注重奖优,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注重公平,资助研究生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津贴注重酬劳,调动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教学实践、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研究生补助政策的好处:
1、解决了广大学生读研期间学费来源问题,甚至有些品学兼优,能力过硬的研究生将出现“盈余”的情况。
2、将国家“取消公费读研”后的配套政策,由“意见”转入“办法”的层面,离广大学子又进了一步。
3、从客观上缓解了因学费问题“扎堆儿”现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没有规定,由高校决定发放。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三条 高校应按月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学生手中。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
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扩展资料: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条:
第二十四条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
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发放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助学金的发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不同学校有不同的规定,发几个月,寒暑假有没有,都要看学校规定。国家对此没有详细规定。
2013年7月29日,财政部、教育部以财教〔2013〕220号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也只规定了补助标准。
1、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2、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4、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考研原则:
选择学校与专业要坚持两个原则:即必要性和可能性。
所谓必要性,就是看选择的学校和专业是否有利于自己将来的发展,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和自己喜欢的专业准备考试。
所谓可能性,主要是看通过努力能否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也不能因此放弃自己渴望的名牌学校、热门专业,关键在于自己能否舍得为考研付出,只要能真正地去努力、准备、坚持不懈,选什么样的学校、专业都一样。
另外,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切忌犹豫不决和反复改变自己报考学校和专业,这样势必浪费自己宝贵的复习时间和削弱自己对考研的信心。
不同学校有不同的规定,发几个月,寒暑假有没有,都要看学校规定。国家对此没有详细规定。
2013年7月29日,财政部、教育部以财教〔2013〕220号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也只规定了补助标准。
1、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2、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4、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