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种。
1、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备料款。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进度款。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余款为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5%。
2、按月计量支付: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承包商可以在旬末或月中向业主提交预支工程款账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交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的月报表,业主对这部分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向承包商及时支付当月工程款。
扩展资料:
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作为工期的起算点,工期向后顺延相应迟延开工的时间。
2、虽然进场,但开工条件不具备的。如达不到开工的客观条件或者法定条件,如工地未满足合同约定的开工要求,法律上相关审批手续未办妥等。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5、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
6、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
7、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勘察报告及其他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承包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付款方式
1,可以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2,可以按预付款,即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一部分款项,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现实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灵活应用,还可以用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方式有: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等等。
分好多种啊,关键是看你怎么弄了现在用的最多的就是签订合同以后发包方先给承包方一部分预付款作为启动资金,然后开工多长时间或者工程做到什么成都以后再付多少。完工以后再付多少。这种的就是按照工程的进度付款。还有一种就是开工之前给多少,开工之后给多少。完工之后给多少。最主要的还是看你想怎么支付,这种东西都是可以商量的,没有固定的模式
付款种类大致包括进场费、工程预付款或按进度结算、质量保证金等。很多时候由承包方垫资,一般为正负零开始按照进度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