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回扣什么时候给才合适啊?给采购员回扣是签合同前给,还是签合同后,还是付款后在给?

2024-11-02 16: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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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采购员回扣什么时候给也不合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员拿回扣是属于商业受贿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下面几种行为就会被认定为商业贿赂: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第九条 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或者销售商品时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回扣已是团体采购的一种常规行为。一般在签约时要表示一下(数量可酌情斟酌);收到(结清)货款后付清(回扣)。 大概回扣的数值是你掌握款项的二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如掌握的幅度是1000元,回扣就是200元到500元)。剩下的百分之五十用于打发其它关节。

回答(3):

高明的销售不会主动谈回扣,不过回扣也是有三六九等的;初级回扣是请客吃饭送礼品,比如办个信用卡,给个高压锅,hello kitty之类的。中级回扣是给点好处费,一般产品同质化严重,技术服务无明显优势又憎多粥少的时候较为常见,比如买车优惠,一边是加价提车,一边是大幅度优惠,优惠的原因是产品技术落后,造型面临改款,即将退市,那么优惠个几万块钱甚至十几万就相当于给你的回扣。高级的回扣是人情事故上的,俗称的做关系,把客户当成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在为他做服务,以德服人,没有功利世俗,也不是上来就谈让利多少好处之类的,一般对应领导层人士或者在公司内部掌握实权的人。

回答(4):

应该是成交后给。
但是一经企业发现,告你的话,可能会定贪污。你要小心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