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美国法律中最引以为豪的维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米兰达规则。
扩展资料:
美国刑事诉讼中的miranda rights——米兰达权利,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是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法律制度。“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
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高并?”这句话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也称“米兰达告诫”,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
原文:
Miranda Warnings(米兰达警告)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d refuse to answer questions.
Anything you do say may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You have the right to consult an attorney before speaking to the police and to have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questioning now or in the future.
If you cannot afford an attorney, one will be appointed for you before any questioning if you wish.
If you decide to answer questions now without an attorney present you will still have the right to stop answering at any time until you talk to an attorney.
Knowing and understanding your rights as I have explained them to you, are you willing to answer my questions without an attorney present?
译文:
“宪法戚哗迹要求我告知你以下权利:
1.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
2.你有权利在芦段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讯问的全过程。
3.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
4.如果你不愿意回答问题,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
5.如果你希望跟你的律师谈话,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停止回答问题,并且你可以让律师一直伴随你询问的全过程。”
参考资料:米兰达警告_百度百科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
美国法律中最引以为豪的维护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米兰达规则
这个是出自米兰达法则。
米兰达因涉嫌强奸和绑册春架妇女被捕,警官随即对他进行了审问。在审讯前,警官州蚂耐没有告诉米兰达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认其罪。米兰达的律师则坚持认为,根据宪法,米兰达供词是无效的。最后,陪审团判决米兰达有罪,法官判米兰达二十年有期徒刑。此案后来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一九六六年,物悉最高法院以五比四一票之差裁决地方法院的审判无效,理由是警官在审问前,没有预先告诉米兰达应享有的宪法权利。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向警方重申了审讯嫌犯的规则:第一,预先告诉嫌犯有权保持沉默。第二,预先告诉嫌犯,他们的供词可能用来起诉和审判他们。第三,告诉嫌犯有权请律师在受审时到场。第四,告诉嫌犯,如果请不起律师,法庭将免费为其指派一位律师。这些规定后来被称为"米兰达法则"
这个是出自米兰达法则。
米兰达因涉嫌强奸和绑架妇女被捕,警官随即对他进行了审问。在审讯前,警官没有告诉米兰达有权保陪旅持沉默,有权不自认其罪。米兰达的律师则坚持认为,根据宪法,米兰达供词是无效的。最后,陪审团判决米兰达有罪,法官判米兰达二十年有期徒刑。此案后来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一九六六年,最高法院以五比四一票之差裁决地方法院的审判无效,理由是警官在审问前,没有预先告诉米兰达应享有的宪法权利。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向警方重申了审讯嫌犯的规则:第一,预先告诉嫌犯有权保持沉默。第二,预先告诉嫌犯,他们的供词可能用来起诉和审判他们。第三,告诉嫌犯有权请律袜乱让师在受审时到场。第四,告诉嫌犯,如果请不起律师,法庭将免费为其指派一位律师。这些规定后来被称为"米兰达法告局则"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梁激带将成为呈堂证供。
本意:如果提审前警官没有对嫌疑人明示铅判这个意思,犯人则可以在法庭上否认自己之前所说的话纯属临胡编乱造,原因是害怕警察逼供,有屈打成招之嫌疑。意思是我之前的言论都是错橡芦的,我被警察控制着,这不是我的意愿。
现在的意思发展完善为:你可以保持沉默不言,这是每个人的权利,那么我们会用调查到的证据起诉你,如果你配合招认罪行,也许量刑时会有所优待。但你一旦开口,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必须如实陈述,并非屈打成招,没有任何谎言,这些证词具有法律效应,将呈现于法庭之上。
这是李元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