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本条的立法理论依据。(1)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有利于对外开放。从我国开放历史看,开放有利于经济文化的繁荣,而闭关锁国导致的是衰亡。(2)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这是维护国家主权所必需。(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这所谓的“政治原因”其实是以国家利益为衡量。比如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中越关系因为越南侵略柬埔寨(我们的盟国)而日趋紧张,最后导致“自卫还击战”。在越南,就有一个政治家黄文欢受到越共领导层黎笋集团的排斥,而到中国避难。对于黄文欢同志,我们当然要予以庇护。
我们在外国侨民很多。。保护本国的外国侨民也是变相对本国在外侨民的安全而且能吸引投资 吸引外国游客 你不想去一个外国人利益无法保证的国家游玩或投资吧 对于政治避难 简单的说就是保护政治上的敌人的敌人,,这能让敌人很头疼各国都这样做 跟普通老百姓没干系
宪法是你必须遵守的法律,没有任何条件可讲,不管你愿意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