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无锡怎么办暂住证?

2024-12-01 01: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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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暂住证已经被居住证替代,所以需要办理无锡居住证。

办理流程:

1、申报,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办理;    

2、受理,材料齐全,受理申报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提交;

3、审核,公安分局治安(人口管理)大队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作居住证制证中心;

5、领取,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

扩展资料:

申请时所需要的材料:

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户口本居住几个人就复印几个人)。

2、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到辖区公安局提交。

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挂靠形式):

1、房主身份证件。

2、房主同意居住说明书。

3、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居住在租赁房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与原房东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所住单位宿合房间号,加盖公章)。

3、本人与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

1、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2、申领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   无锡人民政府-申领江苏省居住证

回答(2):

无锡市办理居住证手续

一、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户口本居住几个人就复印几个人)

2、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到辖区公安局提交

二、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挂靠形式)

1、房主身份证件

2、房主同意居住说明书

3、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三、居住在租赁房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与原房东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四、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所住单位宿合房间号,加盖公章)

3、本人与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

1、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注:申领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扩展资料

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规定范围内提供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依法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口同等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未满18周岁子女在本市学校就读的,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在锡居住并持有《江苏省居住证》,且在本市市区实际居住满2年,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已与本地用人单位(本地注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且合同履行1年以上,并自合同履行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在锡与《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按有关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居住地中考和有关学校招生录取,在居住地报名参加省内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参考资料来源:无锡市公安局--申领江苏省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无锡市政府-《江苏省居住证》持有人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待遇的通知

回答(3):

暂住人口是指离开暂住人口所在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市外人员和跨区县(自治县、市)或跨镇、乡居住的本市人员。但常住户口在渝中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街道的人员在上述九区街道辖区范围内居住或其他区街道的人员在本区街道辖区范围内居住的人员除外。

申领《暂住证》。凡年满16岁周岁拟在暂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应该申领《重庆市暂住证》(以下简称《暂住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外地企业事业单位驻本地机构聘(雇)用的人员;社会办学招收的学员;其它从事一、二、三产业的人员;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申报暂住登记和办理《暂住证》, 暂住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3日内,主动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员登记站(点)申报暂住登记或办理《暂住证》。 申报暂住登记,应交验暂住人员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需办理《暂住证》的还应提交暂住人员近期登记照片3张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已婚育龄妇女需交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暂住证》期限。 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四种,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暂住证》由持证人妥为保管,随身携带,以备查验,遗失、损坏的,应及时补领、换领。暂住人员变动暂住地址的,应重新办理登记。 除公安机关依法可以收缴或扣押《暂住证》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收缴或扣押。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买卖《暂住证》。

对违反《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暂住人员不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的,限期补登补办而逾期不补办的,处100元以下罚款。骗取、冒领、冒用转借、转让、伪造、买卖《暂住证》的,由公安机关收缴《暂住证》,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处非法所得1--3倍的罚款。对向无《暂住证》的暂住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或个人,责令改正,并按照每留住1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出租。对招用无《暂住证》的暂住人员或者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每招用或者容留1人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雇用暂住人员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收缴或者扣押《暂住证》的,责令其退还,情节恶劣的,可对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出1000元以下罚款。对未申领《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登记证》擅自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每留住1人出500元以下罚款。对接纳暂住人员的单位或个人发现暂住人员有违法犯罪嫌疑不报告的,给予警告,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何办理就业登记证
职工办理就业登记证:(办理地点:各镇劳动部门)

《就业登记证》办理的对象为城镇、农村户口,高中或高中学历以下,2003年7月以后没有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城镇、农村《就业登记证》请职工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所去办理,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户口本;2、毕业证书;3、1寸照片2张;4、失业职工需要《退工通知单》;5、2003年以后没有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需要推荐表(锡山区人才中心加盖公章)。

★外来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证》: (办理地点:劳动局6楼1608房间,Tel:8700433)

1、本人身份证;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3、劳动合同;4、《外来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外来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证》可以和录用手续一块办理。

回答(4):

准备好材料: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两张相同)、在租赁期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提供材料:房产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居委会提供材料:需要居住证明,要原件。

回答(5):

如果你是租房、拿着你的租房合同及个人身份证到所管辖的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然后带上住房合同、居住证明及身份证,到管辖派出所就可以办暂住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