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起诉吗

2024-11-08 07: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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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可以起诉的。

2004年5月1日生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与《办法》相比,《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显淡化了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该机关所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必要证据”。

换言之,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处理交通事故固然可以以此为依据,若没有该《认定书》,而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同样也是可以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只要符合该条规定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四个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当时没报警,但是只要你能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可以就此确认当事人的责任,那么,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诉权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私了注意:

另外,现在轻微事故私了的情况较多,如草率私了,自行撤离现场后,责任方不履行义务,受害方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又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受害方可能会丧失诉权。

正确的做法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私了,协议上一定要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对损害赔偿协商处理内容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

如果责任方不履行义务,则受害方可以依据协议书,要求交通事故认定部门进行认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

回答(2):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受害人也可以起诉。法院一定会立案受理的。
但是,受害人必须提交证据证明事故的责任人是被告一方。如果不能证明,法院可能会驳回受害人一方的诉讼请求。
这就叫谁主张,谁举证。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回答(3):

可以的,如果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划分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对责任划分没有异议的,但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赔偿。

还有的交通事故,交警不能划分责任的,不能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就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划分责任。像事故第一现场遭到破坏的,事故当时没报警,没有了第一现场的,等等一些是故,只要交警不能划分责任的,都是由法院来处理的,事故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起诉的。

回答(4):

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处理交通事故固然可以以此为依据,若没有该《认定书》,而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同样也是可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只要符合该条规定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四个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回答(5):

可以起诉,责任认定书只是书证的一种,比较有证据效力而已,你有其他证据证明对方应承担责任的话,当然可以起诉,可以调取当时的交通监控记录,现场照片,证人,电话,短信,录音,和报案的时间地点出警人,保险公司出险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各项费用的收据等,只要证据确凿,建议咨询当地律师,帮助收集证据,可以起诉,责任认定书不是起诉的唯一条件,但是你起诉时需要证明对方有过错责任的,只要能够证明,当然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