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入财务软件7000多元,应做无形资产还是管理费用或者其他的什么科目?

2024-12-05 01: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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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问:公司购入财务软件7000多元,应做无形资产还是管理费用或者其他的什么科目?
回答:应该进无形资产,按使用期限摊销,每月摊销额计入管理费用;
问:新准则哪里有规定 财务软件进无形资产 可以一年摊光的呢?
回答:新准则虽未做明确规定软件计入无形资产,但其定义已经涵盖软件,且现行的税法已经列举(软件属专利权或专有技术)
附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说明:新准则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外延。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取消了时期长短的限制‚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必须是长期性资产‚而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却没有使用“长期”这个限定语:二是新准则以“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描述性规定代替了旧准则中“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的列举性规定‚这种描述性规定使得新的无形资产准则更具有覆盖性、前瞻性;且能避免列举法挂一漏万的局限。

附二: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 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七十一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

回答(2):

购入财务软件7000多元,应做无形资产还是管理费用或者其他的什么科目?
新准则改变了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强调“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这里主要是没有实物形态,如技术专利、商品商标等,而对于软件没有结论。
这点,税法与准则是一致的。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准则哪里有规定 财务软件进无形资产 可以一年摊光的呢?
这个不是准则规定,由税法规定。税法没有“无形资产 可以一年摊光”的明确规定。
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在财务软件是否计入无形资产的问题上,没有定论。新准则与税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也只是说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其辞含糊。
实践中,两种处理方法都有。大部分按这个原则处理:凡是随着电脑一起购买软件记入固定资产;如果不是则入无形资产,分2年年摊销。

回答(3):

肯定是无形资产,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现金
次月摊销。
依据《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企事业单位购入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故每月摊销金额为 7000/12/2=291.67(元)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软件或者累计摊销

回答(4):

金额不大,可以直接管理费用-办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