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的工作主要有:
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主要是防火监督管理,包括对各类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实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对各种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彻底,需查清火灾、爆炸原因。清查过程中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抢险救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安消防部队除保证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救援工作。
扩展资料
一、消防工作方针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防工作是预防和扑灭火灾工作的总称,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是人们多年来与火灾做斗争的实践总结,并载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中。
二、消防注意事项
1、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2、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3、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6、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7、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电路保险丝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工作的任务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1、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2、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3、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6、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7、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电路保险丝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消防工作是预防和扑灭火灾工作的总称。
防火与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有机结合,“防”中有“消”,“消”中有“防”。“防”为“消”创造条件,“消”为“防”提供补充。“防”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避免火灾的危害;“消”可以减少已发生火灾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忽视任何一方面的工作,都将降低同火灾作斗争的成效。
我国消防工作总结历史的经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规范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是消防工作的指导原则。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必须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对油库来说,这一方针不仅适用于火灾的预防和扑灭,而且对于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都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地说明了防火与灭火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正确理解和认真执行这一方针,就必须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力求从根本上防止火灾的发生。与此同时,积极做好灭火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火灾发生,能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伤亡及损失。
消防员职责主要有消灭火灾、抢救灾害、消防安全设施稽查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同时也参与救护工作(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为民服务(如清除野生动物、消除安全隐患)、自来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内部勤务(接线、文书)等工作。
消防员不仅具有强健身体,适用各种复杂、多变和危险的环境,而且要求消防员具有过硬的业务本领,精通消防业务理论和灭火技术、战术,同时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遇到危险时情绪稳定,不慌、不惧,保持良好的观察、记忆、判断和思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