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2024-11-18 1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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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根据自己的情况,去看吧,希望你能尽早解决问题。

回答(2):

上面说的不错,参考吧
排除单位可以正常开除的情况,经济补偿金为:一个半月工资;外加08年1月1日到3月14日的双倍工资处罚的两个半月工资,加起来总计4个月工资。

回答(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