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空白背书是指背书人在票据或提单背面指签字或盖章,而不做任何其他批注。
至于提单收货人栏写“TO ORDER”,这叫做“空白指示提单”,这种提单需要发货人做背书。
不是的。TO ORDER,是凭指示。
空白背书,又称无记名背书、略式背书、不完全背书,是指不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而仅由背书人签章的背书。国外的票据实践中,存在空白背书的情况。空白背书的票据再转让时,一般采取三种方式:
(1)以单纯交付票据的方式转让。以空白背书方式取得的票据,由于票据上并未记载持票人的名称,所以,他在转让该票据时,只要将该票据直接交付给受让人,就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法律效力。
(2)再以空白背书的方式转让。即以空白背书方式取得的票据再转让时,由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章,但并不记载受让人的名称,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后即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法律效力。
(3)由空白背书票据转为记名背书票据。即取得空白背书票据的人,再行转让票据时,在自己背书签章时,同时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完成背书行为。
来源:金融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