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过失犯罪能否正当防卫

2024-11-17 15:26: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对过失犯罪,只要侵害自己的身体安全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回答(2):

从司法实践上来看,正当防卫是对故意犯罪实施的一种行为,但对过失犯罪能否实施正当防卫却有着不同的看法。个人认为对过失犯罪是不能够实施正当防卫的,理由如下:   第一、过失犯罪人不是不法侵害人。过失犯罪的行为人既无希望或追求某种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也无已预见到危害结果会发生而放任其发生的心理。而不追求和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就不属于刑法所指的不法侵害人。  第二、过失犯罪人的行为是否造成危害结果,对于过失犯罪人和其他人来说,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都是处于不能确定的状态。过失犯罪人的主观罪过,在于“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论是“应当预见”还是“轻信能够避免”,所指的都是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而非必然性,对过失犯罪人是如此,对其他人也是如此。既是说,过失犯罪人的行为是否一定造成危害结果,对过失犯罪人以外的其他人来说,也都只能预见到其可能性。危害结果的是否发生,决定行为人是否构成过失犯罪。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便不能确定行为人的行为属于过失犯罪行为;而在危害结果发生以后,过失的犯罪行为也早已实施完毕,对之实施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即已失却,因而,对过失犯罪人是不应实施正当防卫的。  第三、过失犯罪人对危害结果是持否定心理态度的,当危害结果已经发生的危险比较明显时,行为人总是立即停止其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而积极去避免危害结果的或尽量减轻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此时对过失犯罪人实行正当防卫已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此时的防卫行为已无助于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者说已无助于避免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所以说,对过失犯罪不能实施正当防卫的。

回答(3):

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失的,属于正当防卫;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只有这些,不知回答你是否满意

回答(4):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不法侵害可能是针对国家、集体的,也可能是针对自然人的;可能是对本人的,也可能是针对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权利,也可能是侵害财产或其他权利,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行为,即符合本要件。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所谓“不法侵害”,指对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侵害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违法的侵害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避免危害结果发生,因此,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否则,就是防卫不适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即正当防卫行为不能对没有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包括不法侵害者的家属)造成损害。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应受一定限度的制约,即正当防卫应以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为限。另一方面,不法侵害往往是突然袭击,防卫人往往没有防备,骤然临之,情况紧急,精神高度紧张。一般在实施防卫行为的当时很难迅速判明不法侵害的确实意图的危险程度,也没有条件准确选择一种恰当的防卫方式、工具和强度来进行防卫。因此,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回答(5):

可以的,只要符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超过限度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