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全部分支配的,还过世一方的法定人继承人:其父母和子女都有份额的
按正常法律来说:夫妻可平分财产,如一方去世,需出示死亡证明,另一方才可支配补偿。
夫妻房子财产是共有份的,如果没有人提出问题,另一方可以支配一定的补偿的啊
2000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这个房子也是2000年才建好的)卖方是一位老人,老人的丈夫是1992年过世的,房产证上只有老人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办理房产过户,可是房产说的人说要老人的子女全部到场签字并且公正才行,我找过律师,律师说不用,说老人的丈夫如果是2000年后去世的话就需要。去公正处,也是同样说的,可是房产所的人不予办理,不知道是为什么,现在为这个事情都伤透了脑经,请大家帮帮忙,看怎么才可以办好这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