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企业第一次财务预算是交由股东会审议还是董事会审议?

2024-10-29 17: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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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交给董事会审议,因为董事会是股东会聘请来管理公司的,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他们同意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也就是说,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监事会对那些行为进行监督。

回答(2):

这个与董事会成立时间长短没有关系,既然已经选举设立,只要股东会正式予以通过,董事 会就可以正常开展其工作,就应当承担其职责所在。
所以,应当由董事会审核,再由董事会报请股东会批准。

如果董事会没有经股东会正式表决通过,则只能直接报请股东会审批了。

回答(3):

应该交给董事会审议,因为董事会是股东会聘请来管理公司的,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他们同意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的。
要明白,股东会和董事会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