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限制或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其主要不同在于:1,法律性质和适用目的的不同.前者地一种预防性措施,适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后者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改造犯罪分子和预防犯罪.
2,适用对象不同.前者适用于刑事诉讼过程中尚未被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者适用于已经被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有罪的罪犯.
3,适用条件不同.前者适用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社会危险性或者可能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后者适用的条件是违反刑法并被法院认定有罪.
4,法律依据不同.前者依据刑事诉讼法;后者依据刑法及相关法律.
5,有权适用的机关不同.前者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后者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判处.
6,适用时间不同.前者适用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裁判之前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后者适用于人心浮动认定有罪判决之后.
7,稳定性不同.前者根据案件情况\证据掌握程度等因素的变化可以随时变更\解除或者撤销;后者相对稳定,一经作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而刑罚是指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两者性质是不一样的。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