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破产倒闭如何给员工补偿

我工龄24年,而且有毒有害工种
2024-11-23 0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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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问题可参照劳动合同法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注意,不是赔偿金,因为你的企业出现了可以和你终止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形,不是非法辞退类型,因此不是赔偿,是补偿金),补偿金额参照你的工龄,具体有如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只是工作半年不到在这家企业,那么你将获得的补偿金是1100/2=550元;如果你工作了半年多不到一年,那就是1100元补偿金。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了解更多的知识。

回答(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国有企业倒闭的,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回答(3):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回答(4):

按工龄补偿

回答(5):

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