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合理,得分情况讨论。
为加强员工防损、群防群治,有效运用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此规定:
1、员工偷窃在 1000 元以内,由公司内部处理。
2、员工承担商品售价 20 倍的商品损失费。
3、员工予以员工除名,公司通报。
4、促销员、业务员等所属公司承担 3000 — 5000 元的商品损失赔偿,情节严重者对该公司做清场处理。
5、厂家促销员、业务员所属公司承担的商品损失费须于通报出具一周内缴清。否则,自通告结束日算起防损部按每日 1% 的比率计算滞纳金连同赔偿一并从该公司货款中扣除。
6、上述所收取费用及扣除押金计入防损部工作业绩。
7、内盗金额在 1000 元以上者,送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扩展资料:
捉拿偷窃的四大要素
关于捉拿扒窃的四大要素防损员必须知道得一清二楚:
1、你必须看到嫌疑人从货架上或售货陈列区拿走超市的物品。不能听信第三者的话捉拿嫌疑小偷,必须弄清楚被拿走的物品是超市的财产。
2、你必须看到嫌疑人拿走或掩藏了商品,并且知道此人将商品放在什么地方。
3、你必须始终观察嫌疑人,从小偷开始取走商品到截停小偷这一段时间内,百分之百视线跟踪小偷。你还必须确信嫌疑人没有在走出超市的路上把商品抛掉,而且要确认此人没有为他拿的商品付款。
4、必须让嫌疑人走出超市后才抓获他,以便进一步证实其偷窃的动机,让目标离开收银线二至三米之后才行动。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调整办理盗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
当然是不合理的啊,一般的情况下是罚款200块钱,贴个公告,情节严重的开除。
超市罚款没有依据,克扣工资不合理
我这一生最最痛恨的就是小偷了,应该判个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