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承包的耕地可以进行植树造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扩展资料
土地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不可以,农业耕地未经批准不能私自改变用途,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2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唯一例外的是政府统一安排退耕还林规划。
现在我国的耕地属于国家的,农民们只有使用权,而不是土地所有权,
占用耕地植树、造林,是国家的整体规划,应该我们只能接受,但首先肯定这是影响了农民们的正常生活保障了,国家应该给予一定的其它方面的补救措施。
不然就不应该是 为人民着想,一切为了人民的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