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我该怎样要求公司补偿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4-11-16 22:48:0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在证据方面你应提供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证明等。

回答(2):

OK,我们一样一样的来吧,先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章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综上所述,公司未同你签定劳动合同,已经违法,可以告它,既然告它,那我们就看看有什么收入或好处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保不说了,那是必须买的,试用期也一样,叫他补缴,哈哈!!
但是有个问题哈,你有没有证据证明你在公司上班3个月了?虽然举证责任在公司,但是你自己也要想想办法哦,多搞点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是没坏处的!!
加油哈!!加我QQ嘛,27602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