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在女方自己家再另立一个单户口吗?

2024-11-09 18: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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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分户。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户口一直不动是不会自动消掉的。

一个人的户籍在全国是唯一的,公安户籍管理在没有迁出或者销户的情况下是不会将你的户口在原籍上注销的。户籍在不会根据人在外地居住而被注销掉,同时在遇到要办理户籍相关事宜的时候,也是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一个人只有因失踪而宣告死亡和死亡才会被注销户口。

扩展资料: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分户

回答(2):

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分户。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回答(3):

不会自动消掉,你可以把你的户口跟你家里的分出来,自己一个户口。我的就是这样,结婚了但户口没有迁到我老公那边,还是在家里,但我从家里分户出来了,自己单独一个户口。

回答(4):

可以的,不会被注销的。

一个人的户籍在全国是唯一的,公安户籍管理在没有迁出或者销户的情况下是不会将你的户口在原籍上注销的。

小孩在出生后可以任意选择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地申请入户。

你的户籍在不会根据你在外地居住而被注销掉,同时你在遇到要办理户籍相关事宜的时候也是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分户手续是很简单的,你只要拿者你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去派出所进行分户就可以了。派出所应该不会要求你到居委会写分户证明。

回答(5):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办理的。
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