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探亲假路途怎么计箅

2024-12-02 1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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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知道你的情况是什么样的,我把经常用的两个规定列出来。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有关探亲路费具体开支办法按财政部的规定办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颁发<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五款规定,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回答(2):

还能怎么算啊,这个路途不就是你到家的距离吗!劳动法只规定了探亲假,没有规定路途该怎么算的,这得和单位协商了,不能说自己在广东工作,家在哈尔滨,探一次亲只给2天假,很明显是不合适的!我相信,单位既然批准你的探亲,那么必然有人情味的,不会不考虑实际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