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七条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其在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顺便说一句,该条例已经被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日期:2004年4月30日 实施日期:2004年5月1日)废止
第二款是遇到 本条例 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 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