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非正式渊源有哪些?

2024-11-06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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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非正式法渊源包括习惯、判例和政策。

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但有真正的意义。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非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具有法的意义的观念和其他有关准则,如正义和公平等观念,政策、道德和习惯等准则,还有权威性法学著作等。

法的渊源是发展的,不同时代和国情之下的法的渊源多有不同。如古罗马的法的渊源主要是法律、习惯、最高裁判官的告示、法学家的著作;中国封建社会的法的渊源主要有成文法、有关的封建纲常礼教和习惯,其中成文法在不同朝代又常有不同形式。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

扩展资料:

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作为一个法学术语,主要在以下三种语义上使用:

1 .历史渊源。即指引起特定法律规范产生的过去的行为、事件和法律。换句话说,法律的历史渊源是指特定法律规范与历史上出现过的行为、事件有什么联系,或从历史上某种法律中汲取了什么内容或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2 .理论渊源。即指特定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的理论源泉。这些理论提出并论证了某种社会行为或法律原则的合理性,并得到掌握政权的阶级的普遍认同,成为特定法律规范(包括法律原则)的理论基础。

3 .本质渊源。即从本质上说法律来源于什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渊源

回答(2):

 1.习惯。习惯的含义很宽泛,既指个人习惯,也指社会习惯。能够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的习惯只是指社会习惯,特别是那些与重要的社会事务即为了确保令人满意的集体社会而必须完成的各种相关的习惯,
  2.判例。判例在英美法系属于法的正式渊源。在中国,判例的重要性也被人们普遍承认。  
  3.政策。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

回答(3):

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有: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社会思潮\习惯等.
判例是英美法系的正式渊源.

回答(4):

习惯,道德法规和正义学说,社会规章和民间合约,外国法,理论学说特别是法律学说。

回答(5):

说那多没用,司法考试此次公布的答案就3个。习惯,判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