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可以立遗嘱?继承吗?如果想变换承租人,是否要全体公证?奶奶和父母、孙子住一起,房主是老人

2025-01-06 12: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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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死者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原租赁合同,法定承受原合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但不能继承所有权,也不能获得因拆迁给所有权人的补偿。因为死者本人都没有这些所有权人才享有的权利。

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出售,你是指谁出售?承租人向第三人出售“使用权”?没有这种法律依据,将所谓的使用权让与第三人,那是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如果是出租人向你们出售房屋的所有权,或者经出租人同意,由你们再将出租房转租给第三人,那是可以的。变换了承租人,新的承租人依然是合同法条文中承租人的地位。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