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是什么性质

2024-11-18 01:38: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的分类相当复杂。对于中国的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即为国有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这样简单的说一下:国企的下属单位有三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肯定是国有企业了二种是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三种是有一部分股份,有的甚至低于百分之十,这样的叫国有参股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回答(2):

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它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特征: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同时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这是《公司法》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回答(3):

追根溯源属于国有企业。但是在工商登记时会标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修订版)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国资委出资的独资公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有独资公司,在营业执照标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而国有独资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就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第四次修正

回答(4):

国有独资企业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严格来讲叫:法人投资一人有限公司。不能叫国有企业,一般意义的国有企业是指不由《公司法》规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但他仍然是国有性质的企业。

回答(5):

一人公司办理,在执照上写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