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庭上法官进行宣判的词的格式是什么?尽量完整一些。

2024-12-03 06: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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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2、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

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3、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二、如何写好民事诉讼法庭辩论词?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律师辩护的法定理由,主要有以下下四类。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随着公诉人队伍素质的普遍提高,起诉书和公诉词的水平越来越高,有人甚至赞扬它是向罪犯宣战的檄文。

对一些可以或应当从轻、减轻被告处罚的法定情节,如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从犯、立功等,起诉书和公诉词一般都能客观认定,公诉人还利用法庭辩论阶段先于律师发言的机会率先向法院提出,大有不让律师独做“好人”的趋势。

很多律师越来越感到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都让公诉人先说了,除了在法庭上向公诉人“致谢”外,没有留下什么可让律师说的了。

其实则不以为然,遇到上述情况时,可以在简单表达认同公诉人(但千万不可讲向公诉人“致谢”的话)发表的有利于被告的法定情节的基础上,腾出更多辩护时间和篇幅多说有利于被告的酌定情节。

综上所述,在庭审阶段,被告或被告代理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辩论词,阐述自己的理由,为减轻民事责任展开辩护。民事诉讼法庭辩论词的格式包括前言、辩护理由和结尾三大部分,其中辩护理由是正文,需要重点突出。

要从被告的行为事实出发,结合既有法律规定,尽量的为被告争取合法利益。

扩展资料

1、案件的审理经过,这主要起开场白作用。其内容应概括为:×××与×××因×××(案由)纠纷一案,原告×××于××年×月×日向本院起诉,本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被告依法作了答辩。

本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针对各自的主张及理由,当庭举证质证和辩论,并陈述了最后意见,由于双方意见分岐较大,经本庭休庭评议,现评判如下……以此展示在程序上庭审活动的合法性。

2、案件事实,这主要是指通过审理,休庭评议后,法庭所认定的事实。主要是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对各自主张所举证据的审查判断,确定其证据效力,是否采信,从而简要地归纳认定双方争议的案件事实。

3、裁判理由:主要是对案件形成的是非曲直作出评判,并阐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适用的有关法律条款。

4、裁判结果,根据确认,变更、给付等不同种类的诉作出实体裁判。

5、法律效力,主要是简单交待一下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上诉期,判决生效后的法律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判决书

回答(2):

这个没有什么通用的格式,这个供你参考吧

1、案件的审理经过,这主要起开场白作用。其内容应概括为:×××与×××因×××(案由)纠纷一案,原告×××于××年×月×日向本院起诉,本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被告依法作了答辩,本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针对各自的主张及理由,当庭举证质证和辩论,并陈述了最后意见,由于双方意见分岐较大,经本庭休庭评议,现评判如下……以此展示在程序上庭审活动的合法性。

  2、案件事实,这主要是指通过审理,休庭评议后,法庭所认定的事实。主要是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对各自主张所举证据的审查判断,确定其证据效力,是否采信,从而简要地归纳认定双方争议的案件事实。

  3、裁判理由:主要是对案件形成的是非曲直作出评判,并阐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适用的有关法律条款。

  4、裁判结果,根据确认,变更、给付等不同种类的诉作出实体裁判。

  5、法律效力,主要是简单交待一下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上诉期,判决生效后的法律后果。

再给你附一个案件的宣判词作参考

周正龙案宣判词全文:

  经合议庭评议认为,本案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周正龙在担任陕西省林业厅华南虎调查队向导期间,听调查队成员讲如果拍到野生华南虎照片,可获大笔奖励,又从镇坪林业局广泛宣传的《通知》中得知发现大型猫科动物踪迹上报并经核实后,可获奖励。遂以为人治疗“官煞”为名托人找来印有华南虎图案的虎画,将虎画沿华南虎图案向后折叠,制作成华南虎平面模型,于2007年10月3日将其放置于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神州湾马道子林区某处,用借来的两部相机交替拍摄62张假华南虎照。随后向他人谎称自己冒着生命危险拍到了野生华南虎照片,并将照片上报镇坪县林业局,又携所拍照片随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前往陕西省林业厅,以假虎照和编造的拍照经过,骗得省林业厅信任,获取奖金两万元。2008年5月18日,公安机关又从被告人周正龙住宅搜出军用步枪子弹93发。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正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拍摄假华南虎照片的方法虚构发现华南虎的事实,骗取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现金奖励,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正龙违法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军用子弹,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正龙所犯两项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周正龙应数罪并罚,其诈骗所得应返还被害人,军用子弹应予没收。本院根据被告人周正龙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总和刑期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二、被告人周正龙诈骗所得两万元,返还陕西省林业厅;军用子弹93发,予以没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木制虎爪模具一个,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