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中所谓的人事代理是不是就是正式工??

2024-11-17 06: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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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事代理不属于正式工,它属于单位不在编人员,用的时间长短根据单位需要而定,但待遇和正式职工基本一样。

回答(2):

面对现实,不说大道理,自己的前途,自己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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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追求理想时,当然不能忽略了实际问题。 最完美的是能将理想和实际相结合,
找一份你最爱的工作。 当理想和实际有分歧时,你要分三步走。
1)面对现实,只要能得温饱,有了一定的收入,你能从中得到物质的享受
2) 从实际出发,做你不是最喜爱的工作。把不爱做的工作做得“足够好”,然后再说去追逐什么理想。
3)逐步实现理想,做你不是最爱的工作,而在你不爱的工作上拚命,
赚够了钱,解决了吃饭的问题,再去做你最爱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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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与实际是可以兼得的。但是你必须有计划,必须付出,必须执著。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所以不能说什么工作好什么工作不好。
许多做出成就的人其实都是从小事做起,兢兢业业,然后才取得成功的。
一个工作只要你喜欢,而且这个工作又特别适合你,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你的长处,
那么,这就是个好工作。我不太赞成找不到工作就不就业的做法。在就业的同时能实现择业当然好,
但是,在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的形势下,很难在就业的同时实现择业。
在这种情况下,先就业后择业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在这个过程中你会发现自己积累了好多社会经验,
积累了许多职业技能,而现在企业越来越看中经验。所以先积累经验,
这也有助于你以后找到更为理想的工作。 打工,实践,积蓄,有一定条件后自己发展。
应该说哪一行都不好做,只要努力哪一行都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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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成功!

回答(3):

是正式工作

回答(4):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代办有关人事业务。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是企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
总体来说三类人员在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但三类人员在身份上有本质的区别:
公务员是行政编制,档案在组织部存放;
事业单位的老职工是是事业编制,档案在人事局存放;
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必须是人事部门与事业单位主管部分共同组织的公考招考进入的)也是事业编制,但只是占有编制,但编制不具体到某个人,其档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实行人事代理。
事业单位自己招聘的人员(即:没有通过人事部分、与单位主管部分的批准)无编制,虽然也与单位签订合同,但仅仅充其量也就是劳动合同而已。
因为现在正值事业单位改革,全国各地情况不尽一致。总体趋势是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定编不定人。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新进人员都只是占编制、属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但都无编制。因为以后的编制是单位的,不是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