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补证)”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补办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2.一般情况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