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了兵役登记时间怎样补办登记?

2024-11-22 16: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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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武装部负责兵役登记的办公室申请补办网上兵役登记;

2、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下一年度6月30日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网上兵役登记;

3、还可以等武装部发出招兵通知,就能够去报名,并参加体检,合格以后,就可以应征参军了。

兵役:

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有关规程。

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以法律、法令的形式颁布实施。

扩展资料: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回答(2):

1、错过了兵役登记时间是可以补办登记的。

2、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武装部负责兵役登记的办公室去申请补办网上兵役登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4、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扩展资料

兵役登记的要求: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兵役登记

回答(3):

错过了兵役登记时间补办登记的方法:

  1. 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武装部负责兵役登记的办公室申请补办网上兵役登记;

  2.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下一年度6月30日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网上兵役登记;

  3. 还可以等武装部发出招兵通知,就能够去报名,并参加体检,合格以后,就可以应征参军了。

兵役:

  1. 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有关规程。

  2. 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以法律、法令的形式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