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使用权,从法律上来说,没有直接的法律条文承认宅基地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中国的《继承法》变相承认了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 公民的收入; 2.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从第三条底二款看出,《继承法》承认公民的房屋是遗产。而房屋是依附于宅基地存在的。也就是说,变相承认了宅基地使用权是可继承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