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美国公民为外籍配偶或其未满21岁未婚子女申请移民是不用排期的,那如果是绿卡持有人呢?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永久居民为他们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美国的步骤、排期和V签证。然后我们会看一下美国公民怎么为外籍配偶申请团聚。简单的说,就是有没有排期和是否合法居留的区别,对于公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但是如果是绿卡持有人,配偶不能非法居留,要排期。
一、 绿卡持有人为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的步骤
一个美国绿卡持有人在为外籍配偶申请移民时, 必须经过以下的步骤才能使其外籍配偶合法地在美生活和工作 。
1.申请人必须为其外籍配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即向移民局递交I-130(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亲属移民申请。在亲属移民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给予这个外籍配偶一个移民排期(Priority Date)。
2.等待排期。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排期是属于亲属移民排期2A类,国务院每个月会公布移民排期,如果是排期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话,如果外籍配偶在美国国内,可以直接I-485调整身份,如果不在美国, 其外籍配偶将会被通知去当地的美国使领馆完成移民签证的所需手续。
二、排期的问题----等待时间和团聚方法
由于排期的限制,目前等待的时间大概是3年左右,长的4-5年也有。如果外籍配偶希望在美国等待绿卡,在等待绿卡的期间必须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否则是无法在排期到时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合法的身份包括学生签证(F不允许移民倾向)、工作签证(H签证允许移民倾向)等,有的时候如果申请非移民倾向的签证可能会有签证被拒的危险。
由于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为了使绿卡持有者的其外籍配偶在等待移民排期时可以来美家庭团聚,在2000年的12月21日,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为永久居民持有者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V”签证,允许永久居民在海外结婚的配偶及其未成年未婚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进入美国,并允许他们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三、V签证适用条件
上述所提到的V签证并不适用于每个永久居民的外籍配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新的“V”签证:
1.亲属移民的申请是在这个LIFE 法案通过前:也就是说在2000年12月21日当天或之前,绿卡持有者就已经为其配偶或未婚子女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不论人在美国或是在国外都可以提出申请。移居美国指南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2.等待移民期间已经超过3年:这个移民申请必须已经向移民局提出至少三年,而等待移民局审理,或绿卡的申请已经通过而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待绿卡的期间超过三年。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若是在2000 年12月21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若是在2003年12月21日已经等待超过了三年,移民局尚未审理或排期未到,就可以为其外籍配偶申请V 签证美团聚。
附录:美国公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
美国公民的配偶没有排期的限制。只是按照配偶人在美国或在海外有不同而有不同的申请程序。
1.外籍配偶人在美国:
1) 一步申请:公民及其外籍配偶可以同时提出移民和调整身份的申请。公民须为其配偶在I-130表上提出移民的申请,此外籍配偶则须用I-485表申请在美调整身份并同时申请工卡(I-765表)及请假证(Advance Parole),这类申请叫做“一步申请”(one-step application)。
虽然移民法许可在美逾期居留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美国调整身份取得绿卡而不须回到本国进行移民签证的程序。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如果申请时已逾期居留,最好不要申请请假出国。因为有可能在入境时移民局以222(g)条款不许申请人3或10年入境美国。而绿卡的配偶就没有这么优惠了,绿卡的配偶如果想在美国调整身份,他们必须保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并等待排期,等排期到达之后才能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绿卡的外籍配偶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则需要回国进行移民签证手续,而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
2)面谈:移民局收到申请件后,会安排公民及其配偶面谈,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个人结婚已经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是永久绿卡,若是面谈批准时两人结婚未满2年,所取得的绿卡则为条件绿卡。
3)取消条件绿卡的限制:取得条件绿卡的外籍配偶的权利﹑义务﹑和法律保障与获得永久绿卡的人士是一样的。只是身份受限制的美国公民配偶须在取得此条件绿卡满两周年之前的90天内,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这样才能得到正式的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外籍配偶在两周年之内没有提出取消限制的申请,那么这个条件绿卡将在这个外籍配偶取得绿卡两周年纪念日时自动失效,同时这个外籍配偶将被视为逾期居留。所以,牢记取得条件绿卡两周年之日对于保持合法身份是非常重要的。
2.外籍配偶人在国外:
美国公民必须为其外籍配偶申请亲属移民。在亲属移民的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将资料转送给国家签证中心,由国家签证中心送此外籍配偶所在国的领事馆,这个外籍配偶在领事馆面谈通过后取得移民签证来美,外籍配偶在抵达美国时移民官会在护照上加盖绿卡章,这个绿卡章在绿卡卡片制作完成前拥有绿卡的一个证明。
3.为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设立的K-3 签证
由于亲属移民签证在审理期间的严重积压,为了使公民的其外籍配偶可以早日来美家庭团聚,美国前总统Clinton签署了一个“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也为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新增了一个“K”签证。如同现在的“K”签证的持有人,这些“K”签证的持有人也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直到他们取得合法的身份为止。
现行的K-1签证是为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所设立的,而所提到K-3 签证是现行“K”签证的延申,除了公民的海外未婚夫妻外,公民的海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申请“K”签证。只要美国公民为其海外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申请移民签证后,就可以另外提出“K”签证的申请来美,并在美国等待签证的批准。但是申请“K”签证的人必须在美国以外的地区,由海外的美国领事馆签发,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的人不适用于“K”签证。这个“K”签证适用于现在及未来的申请人,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你男友的排期还有2-3年,
等他排到,完成移民手续,登陆美国,
大约是3-4年以后的事情。
然后他就可以回国和你结婚,然后开始申请你移民。
目前,绿卡配偶的排期是大约3年,几年以后的排期谁也不好说,
曾经有过几个月的时候那。
等到那个时候,如果他可以暂时不考虑入籍,
当然可以中国住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不过,他不需要工作吗?
至于你想的其他办法都没有用。
1.你根本没有可能得到美国工作签证
2.如果人在美国的话,和绿卡结婚是无助于你的移民身份的。需要另行维持一个合法身份等到排期。
看到有朋友建议你留学,虽然爱情无价,但你通过留学来美国的成本其实是很高的,
而且根据你的情况,成功的机会也不大。
因为你不能马上申请,怎么也要等到他差不多登陆美国的时候吧?
等到那个时候,你已经工作4,5年了,
一个中医硕士,在中医院工作了将近5年,
你申请什么专业来美国读书?
重读硕士?还是读博?生物?还是什么别的?
事实上,你现在还需要考虑的是将来移民成功的时候,
你来美国做什么工作。
继续做你的专业是根本不可能的,
你的教育历史基本相当于空白。
美国绿卡申请配偶移民时需按一下步骤:
一,申请人必须为其外籍配偶提出亲属移民的申请。在亲属移民申请批准后移民局会给予这个外籍配偶一个移民排期(Priority Date)。
二,等待排期。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的移民排期是属於亲属移民排期2A类,国务院每个月会公布移民排期,目前国务院所公布2003年一月份的永久居民的配偶排期是1997年10月22日,也就是说,一个永久居民在1997年10月22日前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的话,可以为其在美国的外籍配偶提出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如果人不在美国, 其外籍配偶将会被通知去当地的美国使领馆完成移民签证的所需手续。
由於永久居民为其外籍配偶申请绿卡有排期的限制,目前约需要五﹑六年的时间,若是这个外籍配偶希望在美国等待绿卡,在等待绿卡的期间必须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否则是无法在排期到时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
你半年到一趟美国,呆多长时间?
估计你自己的绿卡能不能保住都有问题了
遑论给你的配偶办移民!
你现在赶紧回美国,找个工作,
努力工作,认真报税,呆上两年再说给你老婆办移民
你自己都不在美国呆着,还给你老婆办什么移民!
你们想得都太简单了!
你以为办个移民那么简单啊,填个表就行啦?!
1. 你可以结婚, 然后以绿卡申请你的妻子, 目前排期两到三年。 这之中, 你每半年内需要回美国一次。 这个你自己应该很清楚, 为了保证你的绿卡。
2. 你可以回美国, 连续四年不出境超过三个月。 然后半年时间变公民, 申请护照, 签证, 再回中国陪你妻子或未婚妻。 并以公民的身份申请妻子(三个月内可以去广州签证), 未婚妻,(同样三个月应该可以到广州签证, 以未婚妻身份进入美国完婚)如果广州签证时, 你们结婚超过三年, 她入境是十年绿卡, 并不太会遭广州移民官刁难婚姻的真实性。 如果未结婚, 或结婚短于两年, 她入境后拿的是临时绿卡, 并容易遭广州刁难。这是要注意的。
3. 再不然就像楼上说的, 你可以想办法让你的女朋友已其他方式入境美国, 然后等待你的申请。记得绿卡申请的话, 你女朋友要保持在美国身份合法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