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居民医保有以下好处:
1、政府对参保人员每人每年补助200元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不参保的不能补助。
2、住院费可以报销。参保人因病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内的费用,扣除起付线后,各级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可以报销。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0万元。
3、住院分娩可以报销。顺产、剖腹产每例均报销500元。
4、将肾衰竭病的血液透析、结石病的碎石、恶性肿瘤的化疗、住院前的急救和抢救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住院报销范围。
5、高血压病(Ⅱ期)、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肝硬化、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肾功能不全等18种慢性病大额门诊医疗费可以报销。
6、中医药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30%以上的,中医药费用部分提高10%报销。
7、在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看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参保人凭《城乡居民医保证》在户籍所在地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看门诊的医疗费用,符合报销范围的可以获得报销,不设起付线,不设报销比例,全户报销限额可合并使用。
全户报销限额和每次报销限额均为:户参保人数×20元,全户报销限额用完即止;在户限额用完后,参保群众在镇卫生院看门诊,每次就诊可以获得一般诊疗费报销7元。
8、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婚前医学查检发生的费用、新生儿筛查必检项目可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范围,6种儿童重大疾病、接种狂犬病疫苗可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