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病退的过程和条件

2024-11-30 23: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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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相关规定,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才可申请病退,具体须由单位认证后再由单位向劳保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病退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由职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提交在定点医院医疗检查的相关病情资料。
  2、组织审查。县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首先要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拟被鉴定人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欠缺,则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期限从再次提交申请材料时起算。
  3、专家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按照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从劳动能力丧失的角度来判定,可确认一至四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伤残可确认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伤残可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被确诊为癌症的,不论是什么癌症,都容易被确认为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给予办理病退。
  备注:达不到年龄标准的,可以办理因病退职。

回答(2):

你可以打同情牌,找劳动局局长说情去,这事是制度与政策不相衔接造成的,应该会有变通情况的,问题是需要医院一方与劳动局的协助。还有这家医院没有这种病例,能找其他医院协助出具吗,这个病例不一定要求本人的病例吧,如果你说的是病历,那就麻烦大啦。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元律师事务所-芦道宾律师

回答(3):

不得该死的病甭想退休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