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所在学校申报评审获取评审资格,即可评幼师职称。
幼师评职称需要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扩展资料:
幼儿教师是教师队伍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力量。主要以女性教育者为主,负责教育学龄前儿童也就是幼儿。幼儿教师主要对幼儿进行启蒙教育帮助他们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幼儿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角色决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者,而且是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在设计教育活动时,能够根据幼儿的思维特点,让他们动脑动手动口。
充分调动各种感官,以启发诱导的方式和发散式的提问形式,激发幼儿学知识的愿望,要变让我学为我要学,真正形成以教师为主导,幼儿为主体的正确的师生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评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幼儿教师
幼儿园一级教师属于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职称的初级职称。一般需要申报评审才可以获得。
基本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的要到达二甲);
3.幼职毕业或大专毕业以上。
具体条件:
1.申报幼儿园二级教师职称: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幼职毕业。
2.申报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具备下列二类情况之一:第一类: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或以上,幼职毕业,任幼儿园二级教师满三年,即在2009年或以前已评为幼教二级的;第二类:大专毕业学历,工作已满二年,属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这一类人员直接到县人事局申报)。
3.申报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具备下列二类情况之一:第一类:取得大学本科或大专学历,任幼教一级满五年;第二类:具备中师学历,任幼教一级满六年,即在2006年或以前已评为幼教一级的,同时要开出过县级公开课,并提交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一篇专业论文(省一级幼儿园的应获县一等奖,其他幼儿园获县二等奖及以上),再同时要具备下列选备条件之一:
1)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或二次乡镇级先进个人;
2)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
3)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或优质课县一等奖、市二等奖以上;
4)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论文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教学业务素质综合比武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
5)由本人负责的教研组或其他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县先进集体;
6)直接辅导的二名幼儿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获县一等奖、市二等奖。
送审的材料和装订顺序:
1. 《评审表》一式二份,请在邮箱中自己拉出来;
2.《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评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的作为评审选备条件的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验原件);
6.评幼儿园一级教师的,要有评幼儿园二级教师时的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评幼儿园高级教师的,要有评幼儿园一级教师时的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评幼儿园一级教师的,要有幼儿园2009年9月至2012年8月的三年聘任书(每年一份),评幼儿园高级教师的,要有幼儿园2007年9月至2012年8月的5年聘任书(每年一份)。
8.相应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一份(等次分“优秀”和“合格”二类);
9.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卡复印件(验原件);
10.“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所有复印件都要经园长验证,写上“与原件相符”字样,签上园长姓名,再署上年月日,盖上公章。
您所提的关于职称审评的问题分好几种情况。由于地区不同评定标准也不同,下面的也仅供参考:
1、如果您档案也在所工作的事业单位,那么你只能找单位的职称改革办公室来了解,但有时存在论资排辈的问题。
2如果您的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那就比较好办了,根据您的学历及工作年限,您可审评助理职称。方法如下:
一、评定对象:
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必须在岗在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认定对象、条件:
1、 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认定职称。
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认定条件
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员”级;
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工作二年,可以认定“助理”级;
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助理”级;
硕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以认定中级;
博士:毕业当年可以认定中级;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结业:毕业当年可以认定“助理”级;
读研究生前从事助理工作二年,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者,可以认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评审对象、条件:
1、国家统招制大中专毕业生和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函授等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2、初、中、高级评审条件
中专:见习期满一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任职资格;从事工作满二十年以上,其中受聘助理级满五年,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工作满三十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三年后,可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助理级工作满四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十五年,其中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本科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助理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硕士、双学士:从事助理级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博士:从事中级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四、评定材料:
申报人及各级推荐单位必须客观、准确、认真地填报以下材料:
(一)职称认定所需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2、单位工作鉴定一份;
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
(二)初、中、高级评审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级一式二份,中、高级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一式二份;
2、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申报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申报人现有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5、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代表性论文、著作一式三份(中级一篇,高级二篇以上);
6、申报人专业技术总结一份;
7、申报人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原件;
8、申报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原件;
9、申报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0、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打分表(A3纸复印一式15份)。
五、申报程序:
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初级职称材料报各区、县职改办认定、评审。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人员初级职称材料报市流动人员职评办认定、评审。
市、区、县人才服务机构人事代理人员中级职称工程系列可报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办公室工程师评委会评审,其他系列由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办公室委托市职改办或相关部门评审。
高级职称由市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办公室报市职改办评审。